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雷桂卉)谢某的银行卡一直随身放着,她取钱时却发现卡里的钱没了,这是怎么回事?
2016年8月,汤某与谢某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2017年3月,两人使用谢某的身份证申请办理了三张手机副卡,谢某将其中的一张卡给汤某使用。汤某使用该手机号码注册了微信号,并绑定了谢某的银行卡。9月,汤某和谢某因感情纠纷分手。
两个多月后,谢某发现银行卡里的近5万元没了,便立马查询流水记录,发现卡里的钱被人通过微信转账、发红包、扫码支付等方式,先后盗刷了104次。此外,谢某通过查询该卡一笔外卖平台订单消费,发现订餐留的电话号码竟是她手机号的一张副卡号码。
谢某这才意识到是前男友汤某盗刷了卡里的现金,因为分手后,该号码也一直是汤某使用,她并未注销。
谢某报警后,民警将汤某抓获。他交代,谢某卡里的钱确实是他盗刷的,目的是为了报复谢某。案发后,汤某将钱退赔给了谢某。
日前,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汤某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手机微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检方提醒,利用手机微信、支付宝等新型快捷支付方式盗窃他人财物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市民不要轻易将手机借给他人使用,也不要向他人透露微信、支付宝的支付密码,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