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党员干部竟打扶贫资金的歪主意

  • 上一篇
  • 下一篇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纪宣)截留医保费、冒领社保金、侵占国家公益林补偿金……这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打扶贫款物的歪主意,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侵蚀了群众的获得感。昨日,我市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侵占国家公益林补偿资金

    2010年7月,炎陵县船形乡新生村南坑组1140亩山林纳入国家公益林补偿范围。该村第一支部原支部委员方前文在向船形乡林业站提供补偿拨付账户时,利用其担任组长的职务便利,将其个人粮食直补账户予以上报。2010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林业站分6次拨付公益林补偿资金至方前文个人账户,共计83790元。方前文将补偿资金与个人资金混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4年4月,方前文在离任组长时,未向组民说明公益林补偿资金一事,也未向继任组长说明和移交公益林补偿资金。

    2016年9月,船形乡林业站对全乡公益林补偿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南坑组组民得知公益林补偿资金一事后,要求将历年来的补偿资金83790元均分到个人。2016年10月,方前文以公益林补偿资金系由其争取为由,个人应分得补偿资金51290元,核减其2008年初垫付南坑组道路维修费2360元后,余下30140元分给46位组民。今年2月,县纪委对其违纪问题进行初核时,方前文才将51290元退给组集体。今年10月,方前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截留医保费、冒领社保金

    2011年至2014年,茶陵县秩堂镇合户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陈茶生截留农村医保费共计721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1年截留陈某、邹某等人400元社保金未上交劳保站,退还社保金时,陈茶生代领了郭某、刘某等人共计1000元社保金据为己有。

    2017年9月陈茶生因违反群众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今年11月,陈茶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退还。

    套取扶贫资金

    2016年至2017年,醴陵市沩山镇泉水村原党总支书记邹南陵在担任沩山镇泉水村党组织负责人期间,违反扶贫资金管理规定,伙同时任泉水村东坑片区负责人文长艳、扶贫专干兼会计李昌全虚增原东坑村垦复种植油茶开支,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扶贫资金用于村级其他开支。

    今年10月,邹南陵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文长艳、李昌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违规接受请吃

    违规申报套取补助款

    2017年6月10日,攸县莲塘坳镇新华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曾跃志,新华村党总支第一书记谭南凯,新华村党总支原委员、第二支部原书记、村秘书兼报账员胡安民等人违规接受村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申请人尹某某的请吃。

    2017年6月,胡安民在负责村扶贫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申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并获取补助款75000元。2017年6月,新华村未按规定召开民主评议会,违规将尹某某和胡安民父亲确定为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曾跃志和谭南凯对此负有直接责任。

    近日,曾跃志、谭南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安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相关违纪资金被追缴。

  • 上一篇
  •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