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轨列车已经成为株洲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记者 戴凛 摄
本报讯(记者 戴凛 通讯员 郭力嘉)今年5月8日,全球首条智能轨道快运系统(以下简称“智轨”)在株洲正式进入试运行阶段。为规范智轨管理,促进智轨规划建设,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株洲市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8年11月26日起实施,试行期为两年。
这次发布的《办法》明确,“智轨”是具有公益性的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政府按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在财政、用地、建设、管理等方面支持“智轨”发展。“智轨”专项规划纳入城市公共交通总体规划,保障“智轨”与其他交通方式有效衔接。
《办法》强调,“智轨”电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信号和“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行驶。在有“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时,“智轨”电车应当按照专用信号灯的指示行驶;在没有“智轨”电车专用信号灯时,“智轨”电车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信号的指示行驶。
《办法》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设“智轨”电车专用车道。事故易发路段应当设置车道隔离设施。除特殊情形外,其他车辆、行人禁止进入智轨电车专用车道。
十项妨碍“智轨”行为
记者了解到,《办法》还明确了十项妨碍“智轨”电车通行安全的行为,具体为:
1 擅自进入智轨电车专用车道;
2 擅自在智轨电车专用车道内停留;
3 在车道、车站、进出站通道和其他相关区域,堆放物料、摆设摊点、设置障碍、携入或者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4 损坏、擅自操作智轨设施设备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
5 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或者在非紧急状态下动用紧急或者安全装置;
6 强行拦截、攀爬智轨电车,强行上下车;
7 跨(穿)越、攀爬、倚坐、损坏、移动智轨道路隔离设施;
8 干扰智轨电车专用无线通信频段;
9 向智轨线路范围内抛洒杂物;
10 其他危害智轨电车运营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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