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一个月了,家属仍未获“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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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健身房锻炼后,他突然倒地猝死》后续

    昨日,市民杨女士拨打晚报28829110热线称:我丈夫在天元区动力港健身会所游泳后,在浴室淋浴摔跤死亡(晚报11月12日A06版曾报道)。如今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月,健身房仍未给说法。

    记者 赵露 核实

    男子在健身会所浴室摔倒死亡

    杨女士和丈夫李先生都是动力港健身会所(河西天台山庄店)多年的会员。11月1日下午4点多,56岁的李先生到该健身会所游泳,游了约20分钟后,前往浴室冲洗更衣。

    杨女士告诉记者,我丈夫进了男士更衣室一会,就在浴室里摔倒在地。一位同在浴室的目击者称,“当天17点左右,我在男士更衣室内,听到‘砰’地一声响,有一个人仰面在淋浴区内倒地抽搐,我跑过去看到他翻着白眼,立即掐他人中,无果后跑出去通知健身会所的工作人员。”

    该健身会所的监控显示,李先生进去一分钟后,就有人跑出浴室大门求救,随后现场的3名健身教练冲入了男士更衣室。

    杨女士表示,这3名健身教练并没有对他丈夫进行有效抢救,进去后又出来拨打求救电话。市中心医院救护车赶到现场时,李先生因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

    健身房缺乏急救措施 错过最佳抢救时间

    杨女士说,我丈夫身体条件一直很好,没有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今年8月份起,他每天都在该健身会所健身。杨女士认为,健身会所浴室的地板太滑,导致丈夫摔到后脑,且丈夫摔倒后健身房没有做相应的急救措施,错过了最佳的抢救时间。

    杨女士说,事后,家属方约了动力港健身会所负责人见面,第一次对方爽约,第二次对方迟到两个半小时,对协商解决没有诚意。

    记者从市中心医院出示的居民死亡证明看到,杨女士丈夫死亡原因为心跳呼吸骤停。

    动力港

    不接受媒体采访

    昨日,天元区动力港健身会所张店长告诉记者,在第三方保险公司的死亡鉴定未出来之前,不接受媒体采访。记者了解到,动力港在中国人寿购买了7000元的“场安保”险种。

    不过,据该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死亡鉴定也将是从医院获取。而市中心医院出示的居民死亡证明的日期是11月2日,距今已过去将近一个月。

    律师

    健身会所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凌云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法和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商品和接受正确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同时,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公共场所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邱凌云认为,动力港作为经营者,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当保证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并提供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履行法定责任,就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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