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三批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发布 株洲“建大环保格局”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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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张小季)近日,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发布推广湖南省第三批生态文明改革创新案例的通知》,在全省推广6个示范类案例、9个突破类案例。我市“建立健全大环保格局体制机制”被列为生态文明改革示范类创新推广案例。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建立七大机制,建立健全大环保格局体制机制。

    2014年,株洲作为环保部环保综合督察试点市,在全国率先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由市长担任环委会主任,形成了市环委会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我市在全国、全省率先出台《株洲市环境保护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株洲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株洲市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株洲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的环保职责,为全省乃至全国厘清部门环保职责提供了蓝本。

    2015年,我市对各县市区环保工作进行目标责任管理,以环境治理责任清单形式全面压实责任;从2016年开始,将县市区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2017年将环委会成员单位环保履职情况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倒逼”各级各部门将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

    同时,我市还印发《株洲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株洲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考核办法》(12分制),持续健全第三级网格(乡镇、街道一级)和村一级的环境监管机制,大力推进环保与安全生产、河长制、综治维稳等监管网格化平台的资源整合工程,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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