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1108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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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芦淞区检察院坚持效率与质量并重,严格按照告知、受理、审查、走访、审批、发放的六步工作法办理该救助案件,深入被害人户籍地调查核实其家庭的真实状况,了解法院对该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情况,以及其他部门是否予以救助的问题,确保精准救助。

    在确定被害人穷尽诉讼途径无法获得经济赔偿且没有重复赔偿的情况下,该院决定对其救助金额较大的情形实行公开论证,并就申请救助的情况向省、市级检察院多次汇报,取得有力支持。2018年8月底,经湖南省检察院审批,向谭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据悉,在获得检察院给予的5万元救助款后,谭某在城区开了一家日杂超市,依靠自己的劳动为家庭创造了较好的生活。近日,芦淞区检察院检察长对谭某住地进行了回访,回访时谭某高兴地说,他的儿子今年9月参军入伍,成为了一名武警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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