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岂能用诅咒式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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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乱搭乱建,全家短命”“粪堆草堆不迁走,后辈子孙不如狗”“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这是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几辆小车上张贴的“诅咒式”环保宣传标语。墨红镇政府党政办唐姓主任10月22日告诉记者,此标语为补木村村干部自行制作,张贴在村干部的私车车身,被发现后已进行清理,并批评教育了相关人员。(10月23日澎湃新闻网)

    通过报道可知,这些标语系村委会干部为要求村民搞好环境卫生、主动缴纳卫生费而制作。在村干部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中,一些村民不配合还冷嘲热讽,导致相关村干部工作不力。由于憋着一肚子气,个别村干部便借标语发飙。

    应该说,当地村干部推进人居环境改善工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无论多好的出发点,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以此掩盖执行过程的不文明。如今,随着建设法治社会进程的推进以及人们法治意识的提升,无论是行政执法还是民间纠纷,越来越多的人都注重程序的合法以及方式的文明,不再诉诸野蛮、暴力式的威胁和诅咒。

    殊不知,这种做法既悖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又与现代法治理念背道而驰。而且,这种做法只可能起到一时的作用,未必能够达到有效的治理效果。特别是,以不文明促进文明,以侮辱他人,贬低人格的方式来推动工作,有可能起到负作用。譬如,这种诅咒式标语极易引起群众反感,导致适得其反的结果,甚至引发基层干部与村民之间的纠纷,最终落个一地鸡毛,两败俱伤,信任割裂的下场。

    必须强调,以文明、法治的方式推动社会治理,促进移风易俗,最终无疑会取得良好的效果。那种粗鄙野蛮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早已不合时宜,理当摒弃。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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