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25日至10月25日 第二批校外教育场所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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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如果你身边有资源,又想成为校外教育场所,本月25日至10月25日期间,可以进行申报。2017年,市教育局认定了首批21家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场所。

    据悉,凡未经认定授牌的校外教育场所,一律不能接纳中小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研学旅行的实践活动。

    [~公式~] 哪些场所可申报?

    由于各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功能和定位不一样,根据条件,可分为社会实践资源基地和社会实践体验站两类。

    社会实践资源基地申报条件包括:有适合中小学生校外实践教育活动需求的场所、设施设备,能一次容纳至少200名学生开展有效学习活动;资源独特,有适合不同年龄学生学习的多样化课程、指导手册、视听资料(课件);有专门的负责联络协调的部门,有相对稳定的讲解员、辅导员、志愿者队伍,能为不同的学生群体提供相适应的教育教学服务;场馆设施验收合格,配有足够的安保人员,有安全制度与应急预案。

    社会实践体验站点申报条件包括,有突出的主题内涵和教育意义;有独立法人、管理人员和主讲人队伍;有配套设施的参观展览场所;有较为完整详细的宣传讲解资料;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每年保证有一定经费投入。

    [~公式~] 怎么样进行申报 ?

    申报手续也比较简单:向所在辖区的教育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再向市校外教育指导中心提出申报,填写《中小学生校外教育场所申报表》(株洲教育网下载),并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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