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何春林)昨天上午,老家在福建的洪女士来到了晚报办公室,希望通过报纸帮其寻找24年前,送给他人抱养的女儿。
女婴出生20天
就送给他人抚养
洪女士是福建南安市人,上世纪90年代,她和丈夫在株洲做生意。1994年农历正月十八,她在我市生下一个女婴,之前他们已经生育一个女儿。由于重男轻女思想等原因,小女20多天大的时候,丈夫把小女送给别人抚养,从此再也没有见过面。
洪女士记得,小女出生时有七斤四两。出生地点为玻璃厂的职工医院。当时,医院还送了一个小铭牌,上面写着女儿的出生时间和体重。
在坐月子的20天里,洪女士请了一名保姆照顾。保姆称有一对夫妇,结婚十多年了,一直没有生儿育女,希望可以抚养这个小女孩。
于是,在女儿只有20天的时候,保姆带来一对五十多岁的夫妇,将小女儿抱走了。抱走时,对方没有留下任何信息。
母亲多次来株寻亲
但都无功而返
洪女士说,女儿送给别人抚养几天后,她就后悔了,但苦于没有抱养人和保姆的任何联系方式,只好作罢,整天伤心流泪。
1996年,洪女士和丈夫回到家乡,之后又去山东做生意。这些年,洪女士经常会思念送给他人抚养的小女儿。
“我经常想找到她,不一定是要认亲,只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洪女士说,这些年她多次来过株洲,联系以前在株洲认识的一些人,希望找到一些线索,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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