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房即可交证” 政策落地还须政企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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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周蒿

    在领取新房钥匙的同时,就可以领到不动产权证(详见8月27日本报A02版),是我市在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进程中,于省内率先推出的一项惠民服务。这一改革举措,加强了部门联动,提高了办事效率,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快受益,因此受到了企业群众的普遍点赞。

    但要注意的是,在实操层面,“交房即可交证”关键还在于“可”。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不能依法依规达到交证的标准,好政策还是没法落地。

    事实上,目前我市首批实现“交房即可交证”的楼盘,均是业内实力较强、口碑较好的。我市还有很多房屋,在交房五六年后甚至更长时间,由于开发企业变更规划、欠缴税费等一些遗留问题,仍未能办理好不动产权证。

    因此,笔者认为,要让该创新服务泽被更多业主,除了政府部门要强化服务理念,提高办事效率,还需要加强对开发企业的督促与管理,让更多开发企业达到“交房即可交证”的标准。

    可喜的是,我市已经出台相关制度,对完成“交房即可交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株洲市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评价》的加分项,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其开发资质年审、银行信贷、办理预售许可等方面所获得的优惠政策相挂钩;对不积极、不配合,措施不到位,以各种理由推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记入企业信用不良记录档案。

    民心所向即改革方向。我们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购房业主的权益,将会得到越来越完善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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