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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系醴陵醉驾电动汽车入刑首案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胡丽)7月22日,经醴陵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醉酒驾驶电动汽车的谢某某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这是醴陵市醉酒驾驶电动汽车而入刑的首案。

    2018年4月23日晚上,醴陵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第七执勤中队民警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谢某某驾驶一辆无牌电动汽车从醴陵市浦口镇驶往城区国瓷路并有酒驾嫌疑。因谢某某在现场不配合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民警遂依法提取其血液标本。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其血液标本中乙醇含量为218.9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谢某某在案发时所驾驶的电动汽车,经鉴定,属于机动车辆。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市民,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要认为自己驾驶的是电动汽车、摩托车、电动摩托就心存侥幸。

    他醉驾肇事逃逸

    被热心群众堵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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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把开车当儿戏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彭晚华)攸县男子周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撞伤电动摩托司机,不仅不报警,还驾车逃逸,最终被热心群众驾车堵截。昨日,周某因交通肇事逃逸罪和涉嫌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

    攸县交警大队民警介绍,7月27日晚上9时30分许,攸县县城交通南路上,周某驾车撞倒一辆电动摩托,导致司机倒地受伤。事发后,周某没有停车,而是朝洣水二桥方向逃窜。见状,几名附近的热心群众赶紧驾车追击,在洣水二桥北端桥头将周某拦截,并报警。

    “我们赶到现场时,发现周某身上的酒味非常重,意识也有些模糊,便对他进行酒精测试。”民警说,测试结果为268.6mg/100ml,周某涉嫌醉驾。

    周某交代,他晚上在朋友家喝了很多酒,喝完酒看到时间很晚了,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回家。

    他无证驾驶上高速路

    此前还吸了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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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刘玺 通讯员 张敏 吴功诚)吴某无证驾驶上了高速路,而他在驾车前还吸食了K粉,被株洲高速交警查处。

    7月26日晚10时多,平汝高速攸县东收费站,民警对一辆本地牌照的轿车进行检查时,司机吴某称驾驶证落家里了。然而,民警通过核查,发现吴某没有取得驾驶证,而他在2014年还因吸毒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吴某的精神显得有些恍惚,但他身上又没有酒味,我们怀疑他吸了毒。”民警说,尿检结果显示吴某涉嫌毒驾。

    吴某交代,当晚,他在市内一酒吧和朋友聚会,期间在厕所吸食了K粉。

    由于吴某无证驾驶,民警对他处以罚款1000元的处罚,而他因吸毒被攸县禁毒大队处以行政拘留12天和社区强制戒毒的处理。

    民警介绍,根据《机动车驾驶登记使用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驾驶证;驾驶人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或者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的,要注销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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