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大网29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全文,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草案显示,本次税法修改拟将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5000元/月(6万元/年)。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草案主要修改内容有:
1、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2、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3、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4、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5、为堵塞税收漏洞,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拟首次增加反避税条款。
财政部部长刘昆此前介绍,草案在提高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明确现行的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项目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继续执行的同时,增加规定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个人负担的差异性,更符合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有利于税制公平。
如何提意见
社会公众可以直接登录中国人大网(*********)提出意见,也可以将意见寄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邮编:100805。信封上请注明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8年7月28日。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