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宇
冯某等3人拒不腾退房屋,既不合理又不合情,已经是犯了错误,而在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后,仍不改正,就是错上加错,这种情况非采取强制执行手段不可。
这也折射出,有些人把一些临时的惠民政策当成了永久性的政策保障。一些人不符合低保条件了,仍然紧攥着低保不放手,把享受低保当成领取工资;一些人戴上贫困户的“帽子”后,就不想摘下,想继续等靠要。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教育引导,宣传政策,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争取自己主动退出;另一方面,还必须采取强制措施,因为有时教育引导不一定能及时起作用,就只能采取强制措施。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不是不懂法,而是认为,凭着自己的蛮横,法律不能把他们怎么样,肆意挑战法律权威和底线。一些地方法院因顾虑太多,怕惹来麻烦,或执行不力或不正确履职,让本来应该强制执行的案例没有得到执行,致使一些惠民利民项目长期停工闲置,阻碍了地方经济发展。程序合法的强制执行,尽管让个别不讲理的群众不“舒服”,但能获得广大群众的支持,对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利,能让更多的群众受益,多来一点这样的强制执行又何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