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捷)近日,醴陵各相关部门、镇街通过联合执法,依法取缔多起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相关责任人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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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轮村:查获“狗尾草”烟花23万余根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枫林镇时轮村有村民在家非法制造“狗尾草”烟花。接到举报后,枫林镇安监站联合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共出动12名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执法。
在时轮村谭家冲组刘某、黄某和向某家中,执法人员分别当场查获“狗尾草”烟花8万余根、9万余根、6万余根。
刘某、向某、黄某3人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125条规定,涉嫌非法存储爆炸物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3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现已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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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田村:废弃厂房查出烟花、鞭炮成品
近日,有群众举报称,在106国道旁边的泗汾镇符田村中铺组,在一个已废弃的厂房内有非法生产的痕迹。接到举报后,泗汾镇安监站、公安派出所以及符田村村支两委干部立即出动赶往现场调查处置。
调查发现,该废弃厂房由符田村民刘某租用,用来制筒作业。现场一座工棚内发现大量已“组盆串引”的空筒,几间废弃工房内发现存储有烟花、鞭炮成品。公安部门当场将刘某控制并带回调查,成品及半成品经清点后依法扣押封存,现场隐患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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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村:收缴非法生产成品、半成品300余箱
6月中旬,左权镇安监站联合市公安局危爆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狗尾草”专项整治行动。近日,接群众举报,在该镇永兴村当场抓获非法生产“狗尾草”2人,收缴非法生产成品、半成品300余箱。目前,有关案件情况,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