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户收480元“跑腿费”办证有业主要退款、公开账目,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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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芦淞区德政瑞丽江南小区部分业主向晚报反映:前业委会成员在任期间,以为业主办理房屋不动产证的名义,收取580元每户的费用,共收取了15万余元。目前,这笔钱款不知去向,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记者 肖蓉 核实

    ▲业委会相关会议记录,其中有做公益的内容

    受访者供图

    业委会收取15万余元,钱款不知去向

    业主讲述

    业主刘女士说,2016年,小区因历史遗留问题,房子的不动产证迟迟办不下来,后来得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开绿灯予以办理,只需正常交纳80元的窗口办证费用。

    在此期间,业委会却要求收取每户580元的费用。业委会成员赖某一次性收取两百余户共15万多元的费用。目前,这笔钱不知去向,业委会也没有公开账目。

    “我不需要他们跑腿办证了,要求退钱却遭到了拒绝。”刘女士称。

    刘女士还说,去年业委会还承诺从收取的费用中拿出每户80元的钱给小区做公益,至今没有兑现。

    刘女士出示了有70余户小区业主联合签名的举报材料,认为是赖某等人乱收费,且存在贪污公款等问题。要求业委会公开账目,并退还多收的费用。

    收费有公示,每户480元为“跑腿费”

    前业委会回应

    对此,前业委会副主任(已于去年底到任期)赖某称,收取每户580元的费用是有依据的,包括办证“跑腿费”480元、复印费20元、窗口缴纳的办证费80元。

    赖某拿出2016年底的一份公告材料,公告中称,为小区业主办理不动产证,业委会正在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愿意办证的业主,需交480元每户,作为办证前期的开支费用,不包含各部门窗口缴纳的费用。如果办成,480元作为办事人员跑腿费补贴,不予退还;如果办不成,将退每户400元,另80元作为交通费、电话费、误工费等开支。

    当时,办证跑腿以及财物管理,主要由业委会的赖某和何某两人负责。

    “公告贴出后,陆续有304户业主来交了钱。”赖某称,目前,304户交钱业主中,大部分已顺利拿证,只有20余户因为房产冻结、产权不清或契税未交等原因,没有办理。要业主个人问题解决,他们还将继续做好后续服务。

    对于账目公开问题,何某坦言“没办法公开。”他说,这么多业主资料,他们跑了十余个单位,每个单位跑十几趟,车费、电话费、误工费等小钱积少成多,没有一一记账。

    目前,办证事宜基本完结,收的钱已差不多用完,不应该退还费用。

    对于从费用中拿出“每户80元”做公益的说法,何某称业委会会议记录中有记载,但他并不认同这种做法。赖某则表示没有参与这次会议。

    业主自愿交钱表示认可公示内容

    律师说法

    那么,小区业委会收取的这笔费用合不合法?账目要不要公开?“跑腿费”是否要退还呢?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认为,小区业委会发布了公示,自愿交钱的业主,即可看做是认可公示的服务合同内容。如业委会提供了服务,费用收取即合理。

    另外,公示中约定了钱款的使用方式,并没有约定要账目公开,因此无需公开账目。如果业委会一方提供了服务,而有的业主因个人原因无法办证的,也无需退钱。

    聂律师建议,如果双方有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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