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抄袭行为不能仅道德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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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报道,近日,记者曹萍波所著《万物赠我浓情蜜意》一书被指抄袭他人微博文字。作为出版方的湖南文艺出版社确认消息属实后,立即通知各大网站、新华书店及民营经销商将此书下架。曹萍波已发微博向原创者道歉。

    抄袭事件时有出现,公众号、网络小说和学术研究等领域是抄袭的重灾区;抄袭方法多种多样,除了文字照搬,还有改头换面、打散重组、剽窃思路、抄袭观点等。抄袭行为已经成为学术、文创领域的“毒瘤”,对其仅仅道德谴责了事显然远远不够。

    抄袭是对原创者的严重伤害。唐代诗人卢延让《苦吟》诗曰“吟安一个字,拈断数茎须”,形象地道出了创作的艰辛。创新力在每个时代都是最为稀缺的东西,而抄袭者毫不费力把别人的智力成果拿来当成自己的东西,有的甚至还以此获取名利,是对原创者工作的漠视和不尊重,更严重破坏了原创者的创作积极性。

    抄袭是对公众的欺骗。读者接触一个作家一本书,往往是抱着求知的心态,为了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充实丰盈。人们怀着如此美好的心态,兴冲冲买来一本书,读完了发现是抄袭之作。这个过程中,读者被欺骗的不仅是他们口袋里的钱,还有时间与情感。更令人担忧的是,这可能会破坏他们对阅读本身的热爱。

    文艺工作者要坚定文化自信,更要有自律意识,守住底线,摸着良心创作。大量事实也都证明,想要投机取巧靠“掠人之美”来成就自己名声的人,不可能走得久远,到头来只能弄巧成拙,同时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据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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