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钱也执行”,体现司法威严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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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汪代华

    晚报昨日报道的金额最小的执行案件,有人认为法院不必过问此事。笔者以为,这一案件的执行到位,恰恰反映着法院的依法办事,具有样本意义。

    不可否认的是,在少数人心目中,像这类涉案金额很小的执行案件,法院可能不大会认真去办,但这个案件的执行告诉人们,法院认真依法办事,不会因为钱多钱少而区别对待,这无疑是司法机关一次生动的“普法课”,其效果甚至要比真正的普法课好得多。

    从这个执行案件,读者至少能读对司法机关产生两点印象,其一,自然是法院不折不扣地依法办案的形象,显得非常专业,这有利于提升司法机关在公众心目中的信任感。其二,在专业之外,人们也能感觉到司法机关的“温度”。在此案中,虽然金额很小,申请执行人也坦言看中的不是钱,而是“说法”,但无可否认的是,这件事对他而言意义重大,从这个角度看,小钱其实也体现了关涉群众利益的大问题。而法院的作为,正体现出“百姓利益无小事”的态度,这样的态度,足以温暖人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每一件“金额最小案件”当成大案一样办,法律的尊严自然彰显,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也自然能达到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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