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 伦理学教授 陈科华
赡养父母其实是义务,而不是任务。在这个话题中有两个情况需要说明,一部分是真正的“不孝子”,自己生活得很好却对年迈父母糟糕的居住环境不管不顾,这种情况不仅事关道德,更涉及法律。这次新闻里的公告就是为那些不孝子女敲响了警钟,让他们明白不孝的行为不但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还会涉嫌违法,得到应有的处罚。
而另一部分,我认为不应完全责怪子女不孝。因为子女也有心尽孝,可随着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加速,他们外出打工、求学,空间上的距离限制了他们“常回家看看”;而且孝有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许多老人注重精神层面,搬到子女的新房,可能老人会远离了他的人际圈子和社会关系,他在陌生的环境里适应得慢,易产生挫败感,这也是许多老人穷家难舍、故土难离的原因。
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中国家庭是几世同堂的大家族,谁想分家都会被视为不孝;可现在的家庭却以“核心家庭”为主,就是夫妻和未婚的子女组成的家庭,如果子女成家,他们就要独立出去的,所以社会转型带来了家庭转型,孝道在其中也会有转型,以此来适应现代的社会发展。
孝道一直是双向的,它强调的是“父慈子孝”,不局限于子女对父母的孝顺,还有“父慈”的一方面,父母对子女有一种天然的爱,很多事情不愿意麻烦子女,但同时,父母也要注意,不能期望像旧时代一样的“孝敬”,因为“孝”也随着时代发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