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茶陵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联合通告,称该县存在子女居住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让父母等长辈居住在黑、脏、乱、差等条件简陋的危旧房中的现象。通告要求赡养义务人须立即主动将被赡养人接入安全住房要求,主动承担起照料被赡养人生活起居义务,被赡养人有多个赡养义务人的,应主动协商赡养事宜,不得互相推诿扯皮。
无独有偶。安徽省岳西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也发布联合通告,称子女有安全住房,但父母仍居住在危旧房的,子女须在5月31日前主动将父母接入安全住房生活,否则政法机关将自6月1日起视情节对赡养义务人进行相应处罚。
“百善孝为先”。中华民族素以孝敬父母、赡养父母为美德,这是一份任何时候都不能推卸的责任。可公告的出现,客观表明“子女让父母住危房”现象的存在。
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父母和子女对此又怎么说?乐活记者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