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校单招,他们组织6人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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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盘利斌)近日,荷塘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涉嫌组织考试舞弊的刑事类案件。据悉,本案3名被告人因组织考试舞弊罪获刑并处罚金。

    2017年3月,唐某伙同姜某、彭某等人联系参加株洲某职校单独招生考试的6名考生,安排“枪手”帮他们替考。案发后,被告人唐某、姜某、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今年5月7日,荷塘区人民法院以组织考试舞弊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姜某、彭某拘役四个月,宣告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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