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被查封,租金须交法院市场物管却以停电相胁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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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昨日,唐女士拨打晚报新闻热线28829110反映:我们有10个建材经营户承租了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12间商铺,因为开发商和别人有借贷纠纷,法院查封了这12间商铺,且要求租金交给法院。没想到市场物业公司竟然要求我们把租金交给他们,不交钱就威胁停电,我们不知道租金该交给谁了?

    记者 姚时美 核实

    法院、物管都要收租金,不知该交给谁

    “我们不是不想交租金,是不知道该交给哪一方。”昨日上午,记者见到唐女士时,她很苦恼。

    据唐女士等经营户介绍,他们一共有10名建材经营户,承租的商铺位于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负一楼,共12间,开发商是株洲红星新安居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居置业),租赁合同是和市场物业——株洲市亚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元分公司(以下简称亚泰物业)签订的。

    5月7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场张贴《查封公告》,依法查封新安居置业开发的目前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位于红星美凯龙家居广场背面负一楼的12间商铺,面积共计495.9平方米。查封期限自2018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6日止。

    同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5月7日向承租户下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告知这12间商铺的承租户从5月7日起,停止向新安居置业交付租金。依据此前签订的租赁合同,租金直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交付,合同到期后,不得擅自续签合同。

    “亚泰物业催费,威胁商户不交钱就停电”

    据唐女士等租户介绍,他们的商铺月租金是60元/平方米,物业费是每月2元/平方米,虽然法院发了通知,但是亚泰物业仍旧在催缴租金和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竟然要求每月租金也要收60元/平方米,我们不知道租金该交给谁,就暂时没交,没想到物业三天两头上门催缴。”

    5月23日,亚泰物业向承租户下达《停止供电通知书》,称根据《商铺租赁合同》,商户因欠缴2018年5—8月租金、物业管理费。根据租赁合同,季度管理费需提前半个月缴纳。经市场管理人员多次做工作无效,公司决定于5月23日晚进行停电处理,并做预收铺处理。

    “23日晚上,他们实际上没有停电,也没有收回商铺,但是一直这样威胁我们。”唐女士说。

    商铺已被查封,物业公司无权收租或收回

    随后,记者来到亚泰物业公司,一名姓曾的负责人拒绝记者采访,她称自己还有事,就离开了公司。

    接着,记者和唐女士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向法官反映情况。据法官介绍,法院已经依法查封了上述12间商铺,亚泰物业没有权利收取租金,也没有权利收回商铺,该案株洲县法院是首查封法院,针对租户反映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株洲县法院将研究对策,并上门解决问题。如果新安居置业或亚泰物业因该借贷纠纷案在法院执行工作中出现影响经营户正常经营的行为,他们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考虑到保证租户正常经营,法院采取的是活查封,没有给商铺贴封条。

    ▲被法院查封的商铺 记者 姚时美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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