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捷 通讯员 刘喻滋)去年年底,醴陵人李某把自己的一套老宅租给了两名外地年轻人。他本想着收租金赚一笔,不料近日被工商执法人员找上门。
原来,这两名外地年轻人租了李某的房用于传销活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近日,醴陵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解救受害者百余人,成功抓获传销头目3人,捣毁传销窝点7处,其中一个窝点就是李某出租的老宅。
对此,李某后悔不已,“当初只想着快点租出去,没有仔细核实他们的身份……”
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李某这才认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
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将房屋出租前,要仔细核实租房者的身份、工作信息以及租房用途;签订租房合同时,要留下租房者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后注意回访,若发现异常情况,比如大量可疑人员经常出入、聚集,可拨打110或12315反映。
若明知是传销组织还故意租房的,根据《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不但要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