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工程款买车、豪赌后 他提起虚假诉讼诬告“没收到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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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遭起诉称未付工程款 又被执行了近600万元

    然而,公司此后两次遭到起诉,原告均称在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中,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其中一起案件的原告为周某,蒋某是证人。另一起案件的原告是谭某,蒋某作为第三人出现在案件中。

    两起案件并非在我市审理,一起于2016年底宣判,公司被判败诉,次年被执行了592.6万元(包含诉讼费及延期支付划拨款利息)。另一起案件中,公司一审被判败诉,之后因为不服判决而上诉。2017年10月,某市中院裁定撤销一审法院判决并发回重审。

    公司表示,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施工合同、项目结算书等)都是伪造的,事实上他们早已将2300余万元的工程款支付了给蒋某。去年底,公司来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

    本报讯(记者 李卉)一个仓储基地建设项目,中标公司按照约定把2000多万元工程款付给了分包商,却遭到起诉,称他们未付工程款。在两起诉讼中,其中一起判中标公司败诉,且被执行了592.6万元,另外一起一审也判中标公司败诉。

    事实究竟如何?昨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介绍了相关案情。

    真相

    他挪用资金,无法付清尾款 便伙同分包商提起虚假诉讼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蒋某支付了一定工程款给分包商周某、谭某、谈某,但没有完全付清。”办案民警介绍,蒋某将部分工程款用于高消费,例如购置豪车,此外赌博输了200多万元。

    蒋某无法支付工程尾款,周某、谭某等人多次索要未果。蒋某心生一“计”:考虑到与周某签订合同时,甲方是中标公司项目部,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也没有直接给周某,为何不笼络周某一起做假证,统一口径称公司未付款,继而再向公司要钱?

    接下来,蒋某找到周某商议,并获取了谭某等人的身份证等资料,通过伪造施工合同、项目结算书等手段提起虚假诉讼,向法院作虚假陈述,于是有了之前的判决结果。

    警方介绍,目前,蒋某、周某已被抓获,并因涉嫌虚假诉讼等罪名被批准逮捕。这也是我省首例虚假诉讼案件。

    事件

    公司中标后将项目转包 支付2300多万工程款

    2014年2月,我市某公司中标了一知名品牌的仓储基地建设项目。虽然是以公司名义中标,但事实上,项目实际控制人是一名叫做蒋某的男子。

    公司中标后,蒋某与公司签订了《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仓储项目于2014年4月开工,2015年5月工程主体竣工验收合格,12月交付使用。因为环评等原因,直至去年6月才全部验收合格。在此过程中,公司收到工程进度款2500余万元,扣除205万元的管理费、劳保基金后,将余款2300多万元付给了蒋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蒋某又将项目的钢结构主体和装修工程分包给周某,将项目劳务分包给周某、谭某和谈某。

    知多点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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