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区发布秋季入学方案买了房未落户,要回原籍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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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 (记者 何春林 通讯员 谭和平)昨天上午,云龙示范区教育局对外发布了该区2018年秋季入学招生方案。该区今秋入学有什么变化?

    辖区内户籍:

    6月4日至8日到学校报名

    小学一年级招生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基本原则,凡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以前满6岁,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属片区内就近免试入学。辖区学校划片信息,可以登录本报官方微信查看。

    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统一于6月4日至8日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到对应片区所属学校报名(学校报名时须严格核查学籍)。云龙示范区户籍插班生统一在8月下旬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全国学籍证明等资料到片区所属学校提交入学申请。

    外来子弟:

    8月6日至10日到三搭桥报名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是指法定监护人在云龙示范区经商、务工一年以上且居住在云龙示范区的非其他四区的少年儿童)入学,按“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8月6日至10日按要求到三搭桥小学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报名时家长须提供务工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用工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务工证)、居住证(8月5日前在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的居住证,或者本人在云龙示范区的房产证)、户口本、出生证(小一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一新生提供)、全国学籍证明(2至8年级转学插班学生提供)等有效证件。区教育行政部门将统一在8月20日通过短信向家长公示派位信息。

    提醒:

    购房未落户,回户籍地就读

    需要提醒的是,云龙示范区户籍,因拆迁在云龙示范区购房且居住的学生,须提供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小一新生提供)、原户籍所在社区和镇(街道)政府的证明材料等资料,6月4日至8日到区教育局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其他四区户籍,但在云龙示范区购房者子女和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回户籍地就读。

    需要插班入学的学生在开学前一周到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交验相关证件,逾期将不再受理;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不足6周岁的不予插班;小学班额超过45人的班级原则上不接收插班生。超过规定人数的插班生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学位相对充足的学校,未经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不能私自接收插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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