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通讯运营商职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盗剪公司电缆,甚至将偷盗之手伸向了法院。近日,攸县人民法院通报了这起案件。
据悉,被告人陈某原为某通讯运营商员工。2017年3月至4月,陈某以某通讯运营商员工的身份以及光纤维护人员为掩护,4次盗剪自己公司的约720余米电缆。
去年4月15日,陈某进入攸县人民法院,窃得电缆线约240米,后出售给收废品的
今年1月20日,陈某被攸县公安局刑事拘留。3月29日,攸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