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元个税申报 石峰区人数最多,占全市近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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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780人

    石峰区

    荷塘区

    芦淞区

    高新区

    (天元区)

    占17.2%

    3003人

    占9.3%

    1628人

    占21.5%

    3759人

    市地税局直属局

    占7.2%

    1268人

    县域

    申报人

    1511人申报利息、股息等所得

    236人申报中奖等偶然所得

    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公民的个人所得,除了工资薪金之外还有很多项,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等。

    从数据看,工资薪金是申报人次最多的项目,也是申报者最主要收入来源,占所得总额的76.3%,财产转让所得申报人数次之,占所得总额8.6%。记者注意到,此次共有1511人申报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有4人申报了稿酬所得项目,还有236人申报了偶然所得项目。据悉,偶然所得主要指的是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收入。

    从收入区间上看,申报者中年收入为10万元至20万元的人数最多,为12000余人;年收入20-50万的为4600余人;年收入50-100万的为500余人。而超过100万以上为158人,据悉,这些处在“金字塔”尖的人,主要是私营企业主和大型企业高管。

    1163人

    醴陵

    952人

    株洲县

    417人

    攸县

    379人

    茶陵

    155人

    炎陵

    10-20万 12000余人 20-50万 4600余人 50-100万 500余人 100万以上 158人

    申报人 年收入区间

    12000余人

    20-50万 4600余人

    50-100万 500余人

    100万以上 158人

    小知识

    本报讯(记者 刘娟 通讯员 谭缔 陈蕾羽)昨日,记者从市地税局获悉,截止到目前,我市共受理2017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人17504人,同比增加3352人,增长23.69%,申报人数排名全省第二,仅次于长沙。

    共17504人,比上年多3352人

    贡献个税5.4亿元,增长29.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上年度个人所得如达到或超过12万元,无论是否已足额缴纳了税款,均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对上年度所得进行申报。

    “年所得12万以上”这一群体中,2016年我市有12749名市民自行报税,2017年有14152名市民自行报税,2018年申报人数攀升至17504人,比上年增加3352人,增长23.69%。共计贡献个人所得税5.4亿元,同比增加1.24亿元,增长29.8%,人均贡献个税约16万元。

    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申报人数逐年增加,得益于株洲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市民个人收入增加以及纳税意识提升。

    此外,近年来,市地税局以“金税三期”系统庞大的数据库为依托,全市企业基本纳入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个人所得税管理精细化、高效化。同时,我市充分运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税务与工商、证券公司联动,抓好股权转让、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管,让这类“隐形收益”纳税人主动申报、自觉缴税。

    城区:石峰区申报人数居首

    县域:醴陵申报人数最多

    申报人数呈现出区域差异,市地税局所得税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跟我市重大产业布局以及区域本身的经济发展有关。

    根据统计,在城区,石峰区申报人数最多,有4780人,占27.3%,该区历年申报人数一直居于首位,这是因为我市多家大型制造业企业集中在这里。其次是高新区(天元区)申报者3003人,占17.2%,因为这里集中了我市多家高新企业。然后是芦淞区1628人,占9.3%;荷塘区1268人,占7.2%。

    在县域,醴陵申报人数最多,为1163人。其次是攸县952人,茶陵417人,株洲县地税379人,炎陵155人。醴陵、攸县相对其他几县,经济发展较为活跃。

    市地税局直属局申报人数为3759人,占比21.5%。该局主要监管铁路、银行、保险、金融等重点企业,高收入人群相对较多。

    制图:胡兴鑫

    除“年所得12万元以上”

    这些情况也要自行报税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所得超过12万元

    平时月工资已扣税,仍要再申报

    如果一位市民年所得超过了12万元,但单位每月发放的工资都已经扣除了个人所得税,那么他是否就不需要自行申报办理个人所得税了呢?

    当然不是。市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按税法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无论是否已缴纳过个人所得税,都需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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