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8项行政处罚权 已移交城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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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章文才接听完市长热线之后,接受记者的专访,并就《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实施之后,环保执法职责的变化、我市环保部门对企业环保监管方面所做的工作作了介绍。

    章文才表示,今年3月1日开始,《株洲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实施之后,环保部门有8项行政处罚权限就移交到了城管部门。也就是: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这8项执法权限有5项全部移交给了城管部门,还有3项需要环保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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