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阎俊)2月7日,市公安局通报了两起扰乱公共秩序案件,14名违法嫌疑人因“堵路维权”被依法处理。
1月19日和1月21日,石峰区石峰大桥东侧和芦淞区石宋西路与王塔路交叉路口,连续发生两起人员聚集堵路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均系违法行为人因与小区物业公司纠纷或对集体企业征拆补偿分配不满等问题,采取极端方式“维权”。两起堵路事件发生后,交通严重堵塞。目前,石峰、芦淞警方已对相关违法嫌疑人分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维权不能违法,任何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