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20180208A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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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贺天鸿 通讯员 盘利斌)近日,省高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关于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审判执行专项活动。据悉,荷塘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为原株洲安贞妇科医院46名员工成功追回工资42.8万余元。

    医院拖欠工资57万余元

    据了解,焦某等46人原系株洲安贞妇科医院员工,均在该医院工作多年。医院因自身经营原因,陆续拖欠焦某等46名员工工资共计57万余元。焦某等人多次追讨工资未果,向荷塘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该医院向上述46名员工支付工资共计57万余元。

    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该妇科医院未按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焦某等人又向荷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立案执行,向医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执行法官未查到该医院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执行法官经过细致排查,发现该妇科医院虽不再经营,但组织形式为普通合伙企业,其合伙人严某等三人依法应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2.8万元工资已执行到位

    法院执行法官将严某等人追加为被执行人,告知其如不履行义务,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可能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受到限制,并将面临罚款、拘留措施,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律的威慑下,严某等人与焦某就履行问题进行协商,并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严某等人已按执行和解协议支付工资共计4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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