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监狱违规发加班费? 省纪委:网友举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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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日前,有网友在三湘风纪网“四风举报”平台上反映“茶陵监狱财务科长给自己违规发加班费”等问题,省纪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组随后介入调查。2月4日,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公布了调查结果。

    经查,2016年4-10月,茶陵监狱按照省监狱局要求,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包括财务科13人和3名监狱领导共16人,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加班加点,完成了资产清查任务。2016年11月30日,经财务科统计并请示相关监狱领导批示同意,给16人共发放了加班补助2.34万元。其中监狱财务科长黄德发、11名财务人员各发放1600元加班补助,1名财务人员因请假1个月发放了1000元加班补助,另3名监狱领导按照加班工作天数分别发放了1600元、1000元和600元。

    根据省监狱管理局相关规定,“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的标准,正常休息日每加班1天80元,法定节假日每加班1天100元;警察年实际工作时间不满法定工作日天数加班和个人日常考勤记录不完整的,不得发放加班补贴;办理加班费的审批手续,应报送考勤情况登记表和考勤公示照片。”纪检组认为,上述人员按文件规定领取了3200元加班费的同时,又以“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名义领取了加班费,且未就该加班进行考勤并公示,属违规发放加班费。

    该问题查实后,茶陵监狱进行了全面清查整改:对领取的加班补助2.34万元全部予以清退;对全体财务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提醒教育,对黄德发进行诫勉谈话;对监狱领导违规审批、把关不严进行批评教育,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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