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朱纪宣)“朋友总劝酒,不好推脱”“我觉得喝一点点不会有事的,交警查不出来”“家太远,不开车回去,第二天上班不方便”……在株洲县纪委调查案卷里,这些按着红手印的酒驾理由可谓五花八门。昨日,株洲县纪委披露,2017年,株洲县11名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问题被党纪“打板子”,有的甚至丢了“帽子”。
去年,株洲县纪委以“纠四风、治陋习”为契机,紧盯党员干部作风,联合县交警部门在节假日、周末等酒驾、醉驾问题易发节点,上路查纠党员干部“酒后”作风十余次,同时重点“盯防”已登记造册的纪检干部车辆,对查获的酒驾、醉驾行为予以严惩。全年,县纪委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件11件,党纪处分11人, 其中3人被开除党籍,龙船镇农技站站长吴小琴等4名干部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