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产领域正在发生一场大变局。
1月15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我国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这意味着政府将不再是住宅用地的唯一提供者,过去那种农村集体土地必须被国有征收之后,再经过土地“招拍挂”才能进行商业开发的局面,将被打破。简而言之,非房地产企业、农村集体组织都将可能成为住宅用地的供应者,城市土地、农村集体土地,都可以建设住房。
但是土地供给多元化,涉及的问题和利益千头万绪,特别是涉及到了中国宪法明确的中国城市土地国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这个“两分”原则。之前改革的突破不大。但是,2013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2016年中央深改组通过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正式提出农地的“三权分置”;再到这次明确研究打破土地供给的垄断,改革的力度和决心一次比一次大。
打破土地的垄断供给,不仅有助于平抑房价,通过租赁等多种形式满足城市住宅需求,而且将使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它还将让农民公平分享到城市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收益,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进一步打破“城乡二元”壁垒。
(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