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5公里以上河流都有了河长 在全省首创“4+1”轮值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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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全面推行河长制近一年,落实的情况如何、成效如何、显现出哪些问题?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我市河长制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全市各县市区、112个乡镇街道成立了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我市核定汇编了314条5公里以上河流及964座各类水库名录。各县市区对5公里以下河流开展调查,初步建立江河湖库基础台账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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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四制”,受理106件河道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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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石港从建设路到彩虹桥路段,水都是黑色的,不知道怎么回事。”12月12日,有市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此事。接到电话后,市河长办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登记,并制作成问题清单,转交给芦淞区河长办。

    芦淞区河长办立即前往核实处理,并向市河长办进行了反馈,市河长办则对该投诉进行了销号。投诉该问题的市民对市河长办“马上就办”的做法连连称赞。

    今年以来,市河长办对河湖问题引入“一单四制”管理制度,即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或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其他部门移送、下级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的重大涉水事项,经研究认定,形成任务清单,实施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销号,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市河长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制度建立以来,市本级已受理并处置各类河道管理案件106件,其中市长热线案件10件、数字城管水域管理案件88件、群众举报案件7件,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全省首创“4+1”轮值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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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2日,湘江株洲段联合执法轮值巡查办公室挂牌成立,株洲在全省首创水务、海事、环保、渔政加公安部门的“4+1”轮值巡查执法模式。按月轮流,由水务、海事、环保、渔政4个部门中的一个部门牵头,带领其他部门及公安开展联合巡查执法,开启河道执法管理工作新模式。

    建立轮值巡查模式目的是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通过密切配合,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严格处理等措施,有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同时,对巡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制止,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矛盾。我市开展轮值巡查模式以来,已查处12起涉水案件,维护了河道管理秩序。

    据市湘江办负责人介绍,为加强管理,便于协调,落实责任,按照“集中办公、统一管理、联合执法”的模式,我市还建立了由环保、水务、交通、畜牧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执法队伍,实行轮流牵头值班及公安执法保障制度,联合处置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原则上每天至少巡查两次,敏感时段、敏感水域加大巡查频次。

    开展饮用水源专项整治行动

    巡河记录不完善、交办件处置流程不明晰

    12月12日,副市长顾峰率队,赴各区督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芦淞区农村工作局、荷塘区农村工作局,详细了解河长制工作体系构建及运行情况。

    督查组发现,上述各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均已基本建立,区、乡镇(街道)、村三级河长都已明确到人,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制度等6项制度均已制定并开始实施,但仍存在巡河记录不完善、交办件处置流程不明晰等问题。督查组当即提出整改要求。

    (记者 赵露 通讯员 张小季)

    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疏通

    天元区今年已完成42处

    本报讯(记者 赵露 通讯员 张小季)记者从天元市政等多个部门获悉,天元区雨污合流治理于今年全面展开,目前已完成包括黄河南路、珠江南路等在内的42处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及疏通。

    42处雨污分流改造及疏通项目共改造、新建、更换管道约300米,新建检查井约60座,疏通管道15000米,改造雨污错接大节点3个、小节点30个等。改造完成后,黄河南路和珠江南路雨水直排口已无污水排放。附近自来水厂排放口也无市政污水进入。

    据了解,天元区共有2万多个下水排水井盖,部分原有的复合材料井盖由于已超过使用年限,被车辆碾压后受损严重,已经达不到使用要求,不仅会影响排水,还有可能造成路面塌陷。对此,市政部门逐一更换。在泰山路延伸段,施工人员用高压水枪冲洗下水井内的淤泥,采取截污、吸污、清淤的方式进行疏通作业。该处下水井积压了大量的泥沙,如不及时进行清理,雨季,将造成该地段整体排水不畅。

    为了应对排水管网可能因为承载量不足、设施损坏等,造成下水管网堵塞的现象,天元市政维护管理处历时2个月时间,对全区一百多万米长的下水管网进行全面复检,消除隐患。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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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组织环保、海事、渔政、水务、公安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开展湘江城区段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游泳、垂钓行为(钓鱼平台和用于垂钓的浮动设施);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浮瓶进行布网捕鱼及垂钓行为;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渔船停靠、蔬菜种植现象;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餐饮活动。

    目前,自查自纠、自行整改期限已过,市湘江河道联合执法办公室正对逾期未自行改正的行为进行查处。

    为鼓励群众、新闻媒体、志愿者参与湘江保护和治理,我市还实行“举报有奖”。市民发现破坏湘江水质行为,可举报至“12345”市长热线,一经查实,给予10-50元奖励。

    ▲美丽湘江,美丽株洲 记者 谢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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