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51亿。据测算,到今年年底,我国网络直播用户接近4亿,网络直播不断渗透到现实生活中,公民个人信息面临着随时暴露的风险。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是民法总则的明文规定,但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也让个人信息权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专家认为,此次事件暴露出社会对个人信息权保护认识普遍滞后的问题,商家、平台都需强化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
中国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左晓栋表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公民隐私的电子产品的标准制定,避免侵犯公众隐私。
施杰表示,网络直播平台目前还存在“九龙治水”的问题,应尽快确定监管主体,畅通消费者的权利保护渠道;此外,应尽快就个人信息保护单独立法,将当前散见于各个法律法规的条款整合成体系。
“一方面,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问责力度,另一方面,对于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要提高违法成本,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两方面加大惩处。”吴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