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初期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
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20万以上乃至30万以上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被日军大肆纵火和抢劫,致使南京城被毁三分之一,财产损失不计其数,这样滔天罪行和暴行当然每个直接犯罪者都负有法律和道德的责任。
南京保卫战:致使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惨烈一幕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淞沪会战后,日军更是直奔国民政府首都南京而来,妄图一战定中国,国民政府组织重军进行南京保卫战,让日军付出了惨痛代价,南京失守后,日军为了报复,实行了惨无人道的南京大屠杀……
1937年7月,日本发动了全面的侵华战争。为配合地面部队的进攻,打击中国人民的反抗意志,占绝对优势的日本陆海军航空队,频繁轰炸了中国的重要城市、港口和交通要道。国民政府的首都南京更是日军空袭的重要目标。1937年8月15日,号称日本海军“虎之子”的木更津航空队从台湾基地起飞,首次空袭南京,从这一天起一直到12月13日南京失陷,在长达4个月的时间里,日军共空袭南京118次,投弹1357枚。由于战前防空事业准备比较充分,空袭造成的损失远较其他城市为小。
南京最早的防空准备开始于1931年“九一八”事件。1934年8月,按距市中心150 200公里的要求,南京外围已设有上海、杭州、芜湖等22个防空监视哨,每哨设哨长一人,哨员4至6人。中央防空情报所,设址于香林寺。
南京大屠杀公祭日:南京大屠杀到底死了多少人?
南京大屠杀死了多少人?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为了报复中国军队的抵抗,竟然进行了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中国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
关于“南京大屠杀”的证据与资料,为了中国审判战犯和远东国际法庭的审理,南京市议会自1945年8月即开始收集资料,历时两载。首先中国军事法庭于 1947年2月初审判“南京大屠杀”首要战犯第六师团长谷寿夫。亲历其境之证人如美籍贝德士及史迈士教授等1250余人出庭或具结作证,连同物证资料提作 审判依据。
3月10日宣布判决∶“计我被俘军民,在中华门花神庙、石观音、小心桥、扫帚巷、正觉寺、方家山、宝塔桥、下关草鞋峡等处,惨遭集体杀戮及焚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在中华门下码头、东岳庙、堆草巷、斩龙桥等处,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判决书所定之集体屠杀19万人及零星屠杀15万人,系根据身历其境之1250余人,及当时主持掩埋尸体之许传音、周一渔、刘德才、盛世徵等具结证明;具有红十字会掩埋尸体43071具,崇善堂收埋尸体112266具之统计表;灵谷寺无主孤魂3000余具之碑文;及谷寿夫在法庭上犹洋洋自得叙述其以丛葬方式集中掩埋之“万人坑”五处所起出之头颅数千具;并有众多的出版物和照片为物证。
其实,中国政府检察官陈光虞根据十四个团体的调查,于1946年5月向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提出的“南京大屠杀”确定的被屠杀者294911人,未确定的被屠杀者20万人。同年九月,陈氏根据继续收到的确实资料,又增列被屠杀者96260人,故确定被屠者应为391171人。
东京审判对“南京大屠杀”颇为重视,听取来自中国亲历目睹的中外证人十余人(包括贝德士、梅奇、威尔逊医生、许传音、伍长德、粱延芳、秦德纯等)的口头证言并接受了百余件书面证词,最后作出慎重的保守的判决∶ “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这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理的尸体在内。”
1981年以来,在日本军国主义复活声中,日本文部省猖獗地窜改历史教科书,否认对华侵略和“南京大屠杀”。南京各文化学术团体,尤其是南京大学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编辑委员会”,重新调查研究并编写“南京大屠杀”的史料与著述。据1984年的调查,南京全市尚有仍健在的受害者、目睹者1700余人,他们接受采访的证言都收藏在1985年建立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内。这番重新调查和研究的结果对于1947年中国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的判决作了一些补充,但重新肯定“南京大屠杀”的数目为34万人,即集体屠杀19万人,零星屠杀15万人。
(摘自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