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景华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拟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请有关债权人于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项。清算组负责人:李海燕
注销公告
株洲爱看屋教育有限公司拟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请有关债权人于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项。
清算组负责人:易宇闻
注销公告
株洲弘宇文化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拟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公司已成立清算小组,请有关债权人于45日内来公司办理相关事项。清算组负责人:易宇闻
关于设置限制性交通信号的通告
(2017年第6号)
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湖南省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采取以下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
1、荷塘区同心路(十九中东校区至千日红门店前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2、天元区泰黄支路(黄山路至泰黄支路北端隔离石墩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3、石宋桥下匝道实施逆时针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逆向行驶。
为保证上述措施落实,将在相关路口、路段设立了交通标志,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路段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7年12月23日起执行,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