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春阳
房子还没有预售资格,但房产商又垂涎买房者的钱袋子,怎么办?打擦边球,咱来卖所谓的“理财产品”吧!“当代上品湾MOMA”楼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对外认筹,还以“一万抵三万”做诱饵,卖理财产品。这涉嫌非法集资。(详见本报11月23日A10版、今日A13版相关报道)
国家早就规定,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去年3月底,我市出台房产新政“株14条”,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挪用或抽逃预售资金、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尽管明文禁止,但现实生活中,仍有不少开发商通过变法玩套路铤而走险,谋取利益,甚至破坏了整个房地产市场秩序。今年株洲楼市销售火热,不少开发商也趁机为抢占市场份额,即使不具备销售条件,也利用各种套路变相“预售”,这亟须相关部门引起重视,进行整顿。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如何破解房地产商套路?笔者以为,相关职能部门一方面要加强违规预售监管,严惩违规预售行为,另一方面要通过报纸等媒介渠道把违规预售内幕公之于众,以防消费者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