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0月,株洲县食药监部门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及食品相关案件108起,罚款107.36万元,涉嫌犯罪移送公安的案件1起。其中对一食品有限公司制售不合格食品处以97万余元的“天价”罚款,创株洲县食品案件处罚额度之最。
该食品公司位于株洲县王十万乡花石村,去年9月初,该食品公司从一水产公司购进原材料小鱼仔2910公斤,于2016年9月14日、2016年9月16日生产辣百分鱼仔(风味鱼制品)、辣百分鱼仔(泡椒味)、辣百分鱼仔(劲辣味)、辣百分鱼仔(糖醋味)共528件。产品全部售出,货值总金额97680元,获利2640元。
上述负责人介绍, 虽然事后经过排查,确定是食品原料小鱼仔镉含量超标,但当事人在采购食品原料时没有严格把关,没有要求提供原料检测报告或自行检测,且生产的食品已经全部售出,无法召回,存在过错。
株洲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书,责令暂定生产经营,同时要召回下架不合格食品。根据相关法律,没收其违法所得2640元,罚款976800元。
(记者 李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