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合同骗取征收补偿款3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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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报讯(记者 李卉 通讯员 戴亮)近日,株洲县某村组组长刘某等6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株洲县检察院批准逮捕。“他们伪造承包合同,诈骗征收补偿款30万元。”株洲县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30万元到手之后,嫌疑人担心伪造的合同会被识破,就将30万元存了定期,约定一年之后再分配,但假的真不了,诡计终于败露。

    涉案村组位于株洲县一园区边上,2015年,道路修好后,组长刘某估计很快就要进行征地拆迁了,为提高本组土地征收补偿数额,他组织召开了村民小组会议,决定全组每人集资500元共计7.5万元,在本组山上种果树。

    种完果树后,去年春天,组长刘某又召集村民小组会议,讨论搞假土地承包合同的事:由组上选取几人作为代表来承包本组的林地。会后,选出的几名代表草拟了《合同书》,主要内容为将土地承包给部分组民,租期20年,租金60万元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时间写为“2014年12月30日”。

    今年春节前后,刘某担心这份合同太假了,容易被识破,就将合同中“一次性付清60万元”改为“前十年租金30万付清”。

    今年8月13日,在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与该组协商土地征收补偿的会上,刘某以这份假土地承包合同骗取了镇政府的信任。双方达成协议,补偿青苗费45万余元、向“承包人”补偿土地租金30万元,合计75万余元。

    今年9月,株洲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向涉案村组和“承包人”指定账户支付了75万余元的补偿款。随后,该组将青苗补偿款进行了全组均分。刘某担心事发,将30万租金存为一年定期,打算一年后再分配,没想到很快就被举报,导致事情败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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