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是鼓励竞争、保护竞争的经济,法律需要保护的是公平的竞争和规范的竞争秩序,因此,要尽量保持行业入口的畅通,充分依赖市场的竞争,明确“保护竞争和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法的目标。
北京青年报
“首付贷”重现,金融监管亟待跟进
本轮楼市调控最核心的目标,是要防止住房投资和投机,充分体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理念,让房价能够通过住房理念的转变和市场秩序的规范回归理性。
5楼租户“懒得下楼” 往窗外扔垃圾砸伤男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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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世相
2017年09月06日 星期三
责编:邱峰 美编:郭金芳 校对:曹韵红
讲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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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一名在遵义打工的男子途经当地南门关城南华府小区C栋楼下时,被一块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中头部身亡。因无法找到真凶,死者家属将可能丢砖头的全楼46户住户以及物管公司等一并告上法庭。2015年,遵义市红花岗区法院判决可能丢砖头的全楼46户住户平均承担补偿责任,每户被判赔3000元,物管公司同样担责。
今年3月29日,在天元区佳兆业·金域天下小区三期8栋的马路上,各种餐饮厨具锅碗瓢盆竟然“从天而降”,持续了几分钟,吓坏了楼下散步的邻居,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在该小区,高空抛物的事情时有发生,该小区保安曾在今年2月被高空掉落硬物砸到肩膀,受伤出血,最后由于找不到肇事者只好作罢。
“懒得下楼”,他往窗外扔垃圾
刘女士介绍,事发后,物业和邻居们捡起垃圾袋,立即寻找往窗外扔垃圾的人。
“当时元元玩耍的地方靠近B栋,物业和邻居们就逐一上门去问,到了5楼时,有人便承认了。”刘女士说,丢垃圾的是一名姓罗的小伙,租住在5楼。
记者昨日联系了小罗,对于此事,他表示“非常抱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当时想着没啥重物,懒得下楼跑一趟,便把垃圾从窗口丢下去了,没想到砸到了人。”小罗说,他已再三道歉,并赔偿了对方300元医药费,并保证再也不会乱丢垃圾了。
高空抛物属违法行为
未造成损失,公安也可处罚
晚报法律顾问聂炜律师表示,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对抛物者进行处理。即便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找到抛物者,公安机关也可对其进行治安处罚。
而根据《民法通则》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本报讯(记者 陈驰)前天晚上7点多,在天元区圆方路一小区,一名5岁男孩在小区院子玩耍时,被5楼一租户往窗外丢弃的垃圾砸中,好在未酿成大祸。
天降垃圾
男孩被砸伤头
昨天中午12点多,记者来到了该小区。此时,受伤的男孩元元正在睡午觉,记者看到,他额头上起了个包,周边还有淤青。提起外孙受伤这事,元元的外婆刘女士气愤不已。
刘女士说,9月4日晚7点多,她带着元元到院子玩耍。当时她和邻居们在聊家常,元元突然就哭了,双手捂着额头。
“元元被一袋从楼上住户家丢出的垃圾砸到了,垃圾袋内有喝完的可乐罐以及一些食品包装袋,好在没有尖锐物和重物。”刘女士说,她立即带着元元去了周边诊所,好在只是皮外伤,并无大碍。
@三哥:我觉得应该安装摄像头,不管哪个楼层哪户人家扔东西都能查到事主,这样其他业主也就不用跟着背黑锅了。相对于赔偿来说,这些花费可小得多,也让做错事的事主有一个深刻的教训。
@石头:治安拘留,让那些人都不敢再高空抛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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