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优健康险”试点一年多 仅500人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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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税优健康险”,是指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2015年12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河北省石家庄市、湖南省株洲市等31个城市,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

    然而,记者近日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虽然属于国家大力推广的险种,但试点开展一年多来,“税优健康险”在我市的推广却并不是很顺利。

    总投保额较低

    试点一年多,只有500人投保

    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傅湘华介绍,株洲作为湖南省唯一开展“税优健康险”试点的城市,我市共有9家人身保险公司被列为首批试点单位销售该险种。

    “与传统险种相比,‘税优健康险’有众多优势。”试点单位之一阳光保险株洲地区负责人贺湘春介绍,根据试点政策规定,购买该类产品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400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相当于每个月的个税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了3700元。

    根据试点要求,该险种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衔接和补充,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及商业型补充医疗保险补偿后剩余的自负医疗费用。其特点包括可保障住院和特定门诊,且包含高血压、糖尿病和冠心病这3种最常见的慢性病;理赔没有起付线,报销比例高等。同时,该险种可以带病投保,而且保险公司必须保证续保,这些特点使得这一保险成为了纳税人的福利。

    不过,虽然拥有众多优势,“税优健康险”在株洲推广速度却并不快。市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试点一年多,全市共有500人购买了这一险种,投保额为100万元左右。与全市2016年全年人身险保费48.63亿元相比,占比极少。

    保险公司积极性不高

    市场认知度偏低是主因

    “不仅是在株洲,在全国,‘税优健康险’的份额都不算大。”对于该险种在株洲遇到的难题,一位业内人士如此表示。

    贺湘春介绍,税优健康险是一款政策性、公益性的保险。该公司该险种条款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之外,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为80%,若基本医疗保险与保险公司赔付合计金额低于保险人实际支出的90%,差额部分将返还到被保人的个人账户中,因此,保险公司通过该款产品较难实现较大盈利,而“税优健康险”允许“带病投保”的特点,更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逆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对于推广该险种一直比较谨慎。

    阳光保险株洲公司团险负责人张三新举了一个例子,该公司赔付的首单“税优健康险”显示,市民罗女士购买了该险种两个月后,就因为腰椎间盘突出住院,总共花了4万多元,扣除医保销售,自付为2元左右,保险公司赔付后,自付仅为5000元左右。“投保额为一年2400元,罗女士实际上只花了400元购买保险。”张三新介绍。

    另外,“税优健康险”的税前减免额度每年最高为2400元,每月最高200元,这对于市场上很大一部分人士来说,税务减免的数额较低,缺乏吸引力。“‘税优健康险’目前在市场上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企业个人进一步了解该款保险仍需时间,而监管部门也需加大对‘税优健康险’的支持力度和宣传力度。”傅湘华说。

    (记者 周蒿 伍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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