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3·15。
时下,网络经济引领时潮,“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令人期待。
今年,在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的“2016年十大维权典型案例”中,网络购物维权映入眼帘。
3·15开启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大门,20多年来,维权的理念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时代的发展,网络维权也渐成热点。3·15的出现,让消费者从过去不知道维权、不懂得维权到如今主动维权、依法维权,消费维权深入人心。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虽然每年主题不同,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却是始终如一。我们也期待,这一天过后,每天仍是3·15。
搭建电话、微信等消费者投诉渠道从源头上防范消费纠纷发生
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这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在这一主题背后,它有何深意,它反映的是什么样的消费观念?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又将如何深入推进这一主题?对此,我们专访了市消委会会长吉振君。
源头上防范消费纠纷发生
举措
株洲晚报:通过“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年主题,我们将采取哪些措施,以实现何种目标?
吉振君:一是以宣传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拟将颁布实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强化网络环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以促进消费品质提升为宗旨,依法履职不断推动重点网络消费环境的改善,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给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
三是反映消费者呼声,主张消费者权益,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更加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是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针对网络消费开展消费教育和经营者自律,营造安全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五是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快受理解决网络消费纠纷方式的转变,拓展电商消费维权绿色通道,更加广泛覆盖电商平台和企业。
株洲晚报: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针对这一主题,计划开展哪些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吉振君: 今年,我们将围绕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年主题专项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网络消费热点问题,推动网络经济诚信建设。
同时,广泛宣传贯彻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发布网络消费预警,提高电商企业依法履责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网络市场消费信心,营造良好的消费氛围。
通过结合相关节日、“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网络维权难点领域,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督促网络经营行业和经营者加强自律。
当然,创新投诉受理方式,大力探索网络商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领域的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也很重要,通过搭建和畅通电话、微信、互联网等渠道,方便消费者投诉与咨询,提升消费维权效能。
除此之外,我们也要拓宽与境内外消协组织的沟通交流,探索建立健全跨国跨境海外代购消费维权协作机制,提升对跨国、跨境消费纠纷的解决力度,健全完善网络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
▲去年,吉振君边接听市长热线边用笔记下市民反映的问题 市工商局供图
目标
建设放心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株洲晚报:2017年消费维权的年主题是“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其背后有何深意?
吉振君:目前,随着电子商务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络消费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问题也日益凸显,制约了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和“互联网+”发展战略的实施。
2017年消费维权年主题——“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是对网络经济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的抵制,也是对建设放心无忧网络消费环境的呼唤。
“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倡导网络经济下诚信经营,强化网络经营者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三是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的平台,构建紧密相连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建设消费无忧的网络消费环境。
去年受理投诉2603件
挽回经济损失近170万元
成绩
株洲晚报:2016年,株洲市消委会围绕消费者权益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
吉振君:2016年,全市消委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 2603件,为消费者解决2597件,结案率为99.7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95300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10055人次;发布消费警(提)示8件次。
去年,我们开展了全市“金融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组织全市消委系统参与中消协公益诉讼实务工作等。
(记者 王娜 通讯员 李广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