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李嘉欣
“告诉您一个好消息,我被外省一所本科院校录取了。”近日,天元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祝晓明接到一个特别的电话。电话那头,少年小清(化名)的声音充满了激动和感激。
电话这头,祝晓明由衷地为小清感到高兴。半年前,这个报喜的少年还因盗窃站在他面前,低着头,不愿说话。从迷途到考上大学,小清的转身并非偶然。在他身后,是株洲检察机关运行多年的未成年人司法帮教体系,是从“罚当其罪”到“教而化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理念转变。
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他第一时间向检察官报喜
2025年4月,高二学生小清先后3次走进同一家数码店,偷走3台手机,价值5200元。
案子移送到天元区检察院后,祝晓明在社会调查中了解到:小清家庭经济困难,父母文化水平不高,常年忙于生计,家庭教育缺位,亲子关系疏离。
综合考虑小清系未成年人、初犯、主动退赔并取得谅解、认罪认罚及其继续读书的意愿,同年12月,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验期。
考验期恰好是高考前最后的冲刺阶段。“如果犯了法,我这辈子是不是就完了?”背负沉重心理包袱的小清整夜失眠,一度想放弃高考。
为此,天元区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启动了个性化帮教方案:邀请小清和父母参加家庭教育沙龙,修复亲子关系;安排心理辅导,纠正其认知偏差;结合体育特长协助规划升学路径;高考前夕专门开展心理疏导。
在考验期内,小清主动参与各种帮教活动,包括法治学习、志愿服务等。去年五四青年节那天,他和社工老师沿河徒步5.4公里,在感悟栏中写道:“在简单的行走中,我走过内心的起伏,逐渐获得从容与平静,并积攒起继续前行的力量。”
今年6月10日,考验期满,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小清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7月,结束了高考的小清骑着电动车在街头送外卖,顶着烈日跑单。“以前偷手机觉得来钱快,现在自己挣的钱花着踏实。”他说。
7月31日,小清收到了录取通知书,他第一个电话就打给了检察官祝晓明。
小清的故事并非个例。据统计,天元区检察院累计帮助60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其中400余人实现就业,140余人重返校园或升入大学。近五年,这些孩子再犯罪率不到1%。
一场未检理念的跃迁
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场深刻的理念转变——从追究“已经发生的错”转向投资“未来不再犯错的可能”。
这一转变始于2014年。那一年,天元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率先实行城市四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打破了原有按行政区划办理案件的模式。接下来,该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了首家未成年人心理辅导中心,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社工,逐步构建社会支持帮教体系。
十多年来,天元区检察院的“检爱”工作室已经形成了一个集帮教矫治、家庭教育、公益服务、犯罪预防于一体的工作格局。该院协调职业院校、爱心企业等建立观护基地11家,通过“技能培训+心理疏导+岗位实训”的综合性帮扶,帮助孩子们实现“有处可去、有技在身、有业可就”的目标。
此外,天元区检察院还成立“向阳花”家庭教育指导点,累计开展了1万余人次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200余份督促监护令。2025年初,该院自主研发的“护未天蓝”线上帮教小程序试运行,集成远程帮教、法治学习、心理评估、任务打卡等核心功能,打破时空限制,实现未检帮教数字化管理。
今年5月,天元区未成年人一站式综合保护中心挂牌成立,联合公安、卫健等部门,将询问取证、身体检查、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环节工作集中在一个场所完成,最大限度减少对未成年人的二次伤害。
帮教个案之外,更长远的目标是让更多孩子不必走上弯路。今年6月,全国妇联-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童成长”积极养育家庭支持服务项目在株洲启动,并在天元区试点拓展三级服务,联动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帮教。该项目旨在帮助忙于生计、缺乏教育方法的父母掌握科学育儿技能,将防线前移。
从2014年至今,天元区检察院一直在联合多方力量共同托举,为助力迷途的孩子创造一次“重新答题”的机会,并逐渐实现从个案救赎到制度防线的跃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