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小波 姚时美
湘水湾、山河锦园、凯旋名门等小区因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换届难”,一度陷入治理真空。(详见本报8月5日2版报道)。
当自治组织缺位,由政府主导成立的过渡性组织——物业管理委员会(简称“物管会”),便成了破局的关键。那么,这根“过渡拐杖”目前在株洲运行情况如何?又面临哪些现实困境?记者就此展开了深入调查。
“后进生”变“标兵”
早在2022年5月1日,株洲便出台《株洲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办法》,旨在引导暂不具备成立业委会条件的小区,先组建物管会作为过渡。目前,物管会模式在全市得到大力推广,部分区县甚至已实现全覆盖。
成效是显而易见的。以荷塘区芙蓉花园小区为例,该小区于2023年组建物管会后,通过党建引领与分工协作,短短一年间便改善了小区环境,化解了诸多历史矛盾。曾经频繁被12345热线投诉的基层治理“后进生”,一跃蜕变为投诉归零的治理“标兵”。
行政“一刀切”
与干部的“身份尴尬”
然而,在物管会全面铺开的过程中,基层也暴露出一些“水土不服”的现实阻碍。
首当其冲的是权力交接带来的摩擦。不少小区的物管会主任由社区干部兼任,而副主任则由原业委会或自治委员会的主事人“降格”担任,但具体的小区事务依然由后者操办。这种“只干活不挂正职”的落差,让部分原自治骨干坦言“心里多少有些不痛快”。更有甚者,部分原本运行健康、居民认可度高的业委会,也被行政“一刀切”强制转为物管会,引发了业主的费解与不满。
另一方面,社区干部的身心也面临极限拉扯。“以前有业委会做缓冲,很多矛盾能就地化解,现在全集中到了社区头上。”一位受访的社区干部大吐苦水。自兼任物管会主任以来,她每天至少要花6个小时处理该小区的纠纷,本职工作只能靠熬夜加班完成。
除了工作量激增,身份的尴尬更令他们无奈。处理居民服务时,他们是物管会主任;调解矛盾时,他们是社区干部;但一涉及小区财务收支,他们在业主眼里又成了“外人”,稍有不慎便会面临对其工作动机的质疑。这种“两头不讨好”的处境,让不少基层干部直呼心累。
回归“自治”才是最终解法
事实上,物管会的运行困境并非株洲独有,各地在探索中既有成功经验,也不乏纠偏案例。
2025年10月,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东汇名苑小区在物业突然撤场后,仅用4个月便成功组建物管会,迅速牵头完成新物业选聘,实现了服务“零空档”交接;而在长沙,今年1月份,出台不到两月的《长沙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工作指引(试行)》曾因合法性受质疑而被官方紧急叫停,并要求“自行纠正”。这些案例无不提醒着管理者:物管会的组建既要讲求效率,更要敬畏法治与民意。
针对当前的运行难题,湖南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湖南唯实公共服务评估中心主任李焱林给出了破局思路。
“小区通过组建物管会实现向业委会过渡,是十分必要的探索,但必须明确:小区治理的核心主体始终是业主,政府的角色应是引导者和监督者,而非大包大揽的替代者。”李焱林建议,相关部门应逐渐减少对组建物管会的行政干预力度,避免“一刀切”与“政绩化”指标;要把重心放在提升居民自治意识上,通过政府指导、引入专业队伍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最终推动合法业委会的顺利成立,让小区业主真正实现“当家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