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绿色基因库”共筑生态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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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稀

    今年,湖南炎陵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个有关野生动物保护的案子,周某某、徐某某、张某某、魏某某四人携带气枪和热成像仪等工具,有计划、有组织地进入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猎捕珍稀野生动物。四人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及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4.1万元,同时在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道歉。

    此案的宣判,是一记长鸣的警钟,再次将公众的视线聚焦于我们脚下的生态红线,以及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之重。

    生态红线,不容挑战的“高压线”

    保护区是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区域。周某某几人,把法律法规和生态保护当儿戏,无疑是对自然生态最粗暴的践踏。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提了个醒:生态保护没有“灰色地带”,红线就是生命线,容不得半点侥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只要猎捕的野生动物属于国家保护物种,无论数量多少,均构成犯罪。一经发现,严惩不贷,且刑事处罚的案底将伴随终身。

    判决里还有一点要引起重视,四人赔了4.1万元生态损失费,且要在市级媒体“公开道歉”,这不光是要让他们的过错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作为反面材料承担法律后果,加强内心的悔恨与反省。更多的是起到一个警示的作用,明确划定生态保护不可逾越的行为禁区,向全社会传达出“破坏自然生态资源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彰显国家对生态底线的坚定立场,从源头遏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守护绿色基因库,

    共筑生态之网,公众应该怎么做

    第一,永不碰红线,知法守法。在任何地方别碰、别伤害、别打野生保护动物的主意,野外看到也不要打扰它们。敬畏自然,敬畏法律。

    第二,增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并影响、带动身边人。可向身边人科普、宣传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文,随手转发有关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新闻、科普文章、短视频、事件评论。你多说一句,可能就少一个人走歪路。

    第三:培养保护珍稀野生动植物的常识和决心,一旦发现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立即拨打110或保护区管理局举报电话。

    保护生态,人人有责

    让我们以案为鉴,严守红线,用实际行动守护好每一棵树木、每一只生灵。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贩卖等各类危害野生动植物生存的违法行为,让“绿色基因库”永续生机。只有人人敬畏自然,保护生态,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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