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李军 通讯员/苏文豪 李嘉欣 整理
编者按
“六一”国际儿童节刚刚过去,或许很少有人知道,2026年也是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
在株洲,有一群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倾情守护着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恰逢“六一”儿童节刚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建40周年之际,我们采访2名未检检察官回望从检岁月,讲述他们深耕未检,心怀柔情“护苗”成长的故事。
“我也想成为一名检察官”
讲述者:陈璇 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
“检察官姐姐,我也想成为一名检察官!”
人群中,一个少年走到我面前,郑重地对我说。那一刻,他眼底透出的光,清澈而坚定。
2025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市检察院将模拟法庭开进了南方中学。“审判长”敲响法槌,“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依次落座,阶梯教室瞬间安静下来。参与角色扮演的孩子们褪去平日的稚气,神情严肃,规范还原了庭审全貌。
庭审教育环节,学生们真正代入了角色,没有刻意表演,只有发自内心的表达:“公诉人”释法说理时的恳切,“家长”说起孩子时的痛心,“被告人”低头认错的哽咽,深深触动了现场每一个人。一名观摩的人大代表悄然落泪:“这样的法治教育,比空洞的说教有力量多了。”
活动结束后,多名学生围过来分享感悟。穿着人民陪审员服装的少年挤过人群找到我,说出了那句“我也想成为一名检察官”。他告诉我:“以前觉得法律就是书本上的条文,今天坐在法庭上我才发现,它不光是法条,更是守护他人的真实力量。”
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回想这些年的普法经历,我也时常自问:一次普法活动、一堂法治教育课,究竟能改变什么?此刻我找到了答案——我们做的,不过是在孩子们心里种下一颗法治的种子。它或许会在某个角落沉睡一段时间,但总有一天,它会破土而出,长成大树。
“给走错路的孩子留一条回头路”
讲述人:祝晓明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检爱”工作室负责人
从事未检工作十年,我既是天元区检察院未检科室成长的见证者,也在岗位上完成了自己的成长。
刚成为独立办案检察官时,我有时难以把握好法理和情理之间的平衡。法理要求犯了错就要惩处,可很多涉罪未成年人犯的只是轻罪,因为几个月的羁押,一辈子背上“罪犯”的标签,这合法,却未必合情理。所以每次整理案卷、汇报案情,我总是尽最大努力摸清孩子犯罪背后的家庭因素、性格因素与心理因素,综合审慎考虑后再作决定。
履行职责不仅靠法条和技能,更要靠良知和勇气。
小文(化名)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他读初二的时候,正值青春叛逆期,一次和家里赌气,小文逃到株洲,偶然间被一个盗窃团伙胁迫参与盗窃。小文的爷爷身患重病,因不了解内情导致气急攻心而不幸离世。小文知道后,明白了一时迷途带来了多严重的后果,哭着在我面前悔罪,小文父亲也辗转求我们让孩子送爷爷最后一程。
看着父子俩无助的眼神,我也不禁红了眼眶。综合考虑并向领导汇报沟通后,我们决定先对小文取保候审,让他送爷爷最后一程,后续再依法依规作不起诉处理。
我始终坚信,未检工作绝不是简单地办案,更重要的是用心倾听每个迷途孩子的心声,用情化解他们的叛逆与抵触。在法理与情理之间,给走错路的孩子留一条回头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