渌口区人民法院在湘江边开展庭审。 通讯员 供图
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邓洁 谢燕
5月28日上午,湘江之畔,一场特殊的庭审在这里举行。
没有封闭的法庭,没有高高的审判台。几张条桌,几把椅子,国徽庄严悬挂,背景是滔滔江水。渌口区人民法院将巡回法庭搬到了湘江岸边,数十名沿江村民坐在旁听席上,不少人还是头一回这么近距离看到法官审案。
“你现在是否认识到你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审判长、渌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安的提问掷地有声。
被告人陈某某低着头,声音不大却清晰:“认识到了。”
案情并不复杂。3月27日晚上10点,陈某某在湘江株洲航电枢纽二线船闸口段水域,使用三重刺网非法捕捞,被渌口公安分局民警当场查获。经清点,他非法捕捞的黄鲴鱼、鳊鱼共计19公斤。经认定,这片水域属于湘江株洲段鲴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是禁捕区域。他用的三重刺网,正是禁用渔具。
在庭审的最后阶段,审判长李永安开展了一场严肃而深刻的法庭教育:“湘江是我们的母亲河,非法捕捞伤害的不只是几条鱼,而是破坏了整个水生态的平衡。”
陈某某连连点头,当场表示愿意修复生态。他已主动购买了鱼苗,准备放流。
法槌敲响,判决结果出炉。陈某某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但庭审并没有就此结束。宣判后,一群人移步水边。渌口区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安、渌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铮与陈某某站成一排,端起水盆。随后,只见一尾尾鱼苗滑入江中,在阳光下划出银色弧线,很快消失在碧波深处。
“以前觉得下网打鱼没什么,今天看了这个庭审,才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一位旁听的村民感慨道。
江风拂过,鱼苗入水的涟漪渐渐散去。李永安望着江面说道:“今后,我们会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通过以案释法、增殖放流这些方式,让法治力量像江水一样浸润人心,更好地守护母亲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