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张君) 近年来,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提升,各类健身服务成为消费热点。消费者购买瑜伽私教课程后,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约,预付卡的费用能否退还?近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就给出明确答案。
2024年11月,盛某在一家瑜伽馆花8022元购买了20节私教课和10节小班课,双方口头约定由教练陈某专门为她做产后修复。付款后,盛某只上了两节私教课,就因严重的产后焦虑无法继续坚持。她向瑜伽馆提出退还剩余费用7319.8元,却遭到拒绝,只好起诉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之间已形成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关系。关键在于,盛某因产后焦虑导致身体状况和心理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这是她在购买课程时完全无法预见的,也不属于正常的商业风险。如果强制要求她继续上课,显然有失公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费用。此外,健身服务合同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依赖消费者本人的参与意愿,不能强制履行。即便经营者没有违约,消费者也应当拥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瑜伽馆退还盛某剩余款项7319.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