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军 通讯员/刘思思
春暖花开,正是候鸟迁飞、繁衍的关键时节,而一张张架设在田间地头的捕鸟网,却让无数鸟类折翼殒命,成为迁徙路上的致命陷阱。
今年爱鸟周期间,攸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全国保护鸟类活动和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鸟类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清网护鸟”专项工作,用法治力量守护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
现场:一张网困住候鸟生命通道
日前,攸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局及8个基层林业站开展“清网护鸟”专题调研,深入乡镇实地查看网具清理置换情况,梳理问题线索台账,并召集村干部、农户、护林员座谈。
检察人员在调研中发现,部分村民为防止鸟类啄食农作物,擅自在农田周边架设网具。这些网具网线细密、透明,鸟类一旦撞入便难以挣脱,最终饿死或勒死。
现场发现的鸟类死体中,不乏红角鸮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以及白头鹎、啄木鸟、斑鸠等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村民的本意是护农,但这种方式已经涉嫌违法。”攸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禁止使用网捕等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即使出于保护庄稼的目的,擅自架设捕鸟网造成野生动物死亡,即构成违法行为;若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行动:一份检察建议凝聚护鸟合力
发现问题后,攸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调查取证,依法向负有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职责的攸县林业局制发检察建议书,要求依法查处违法网捕行为,强化农田、果园、林地等重点区域的常态化巡查,并加强鸟类保护普法宣传。
检察建议发出后,县林业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执法力量核查涉事区域,并对全县类似隐患展开排查整治。
拆掉旧网并非终点。部分农户确有防鸟护果、护粮的现实需求,简单一拆了之可能激化人鸟矛盾。为此,攸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林业局联合在部分重点乡镇推出换网方案,用合规防鸟网替代违法捕鸟网,这种防鸟网网线较粗,一般网格边长不超过2厘米,既能阻挡鸟类啄食果实,又不会缠死鸟类。
目前,农田、果园、林地周边的丝网正逐步更换为这种生态友好型网具。很多农户反馈:“既能保住收成,又不会害鸟儿,这样的办法我们愿意用。”
一张捕鸟网容易拆,但如何防止反复?攸县人民检察院依托“益心为公”检察志愿者云平台,与县网格化中心、林长办深度对接,建立“检察+网格员+生态护林员”协作工作机制,深入推动协同共治。网格员利用日常巡查优势发现、上报线索,生态护林员对重点区域进行专业排查,检察机关统一收集整合线索,依法监督整改。通过这一协作机制,全县形成发现、上报、处置、反馈的闭环流程,大量隐匿的违规网具被精准定位、依法拆除。
鸟类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攸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探索出台县域防鸟网具使用管理规范,从源头减少违法架网行为,同时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法治进乡村、新媒体普法等形式,让“爱鸟护鸟、人人有责”的理念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