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琼 通讯员/班驭晟) 4月22日,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株洲中院审理的“葫芦时刻”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案入选。
本案中,天津某科技公司享有“葫芦时刻”系列美术作品著作权。该作品将葫芦外形简化为两个重合圆形,并融入沙漏三角形元素,体现“时间”概念,具有独特审美和独创性。株洲某计算机公司运营的广告素材网站,向付费会员提供包括该美术作品在内的广告素材批量下载服务。天津某科技公司委托第三方网络巡查发现侵权后,向被告邮箱发送侵权提示函,但未获回应,遂诉至法院。
株洲中院审理认为,“葫芦时刻”美术作品虽基于葫芦、沙漏等公共元素组合而成,但作者在创意、构图、图形上进行了独创性取舍与设计,整体表达具有审美意义,应受著作权法保护。同时,用户下载涉案素材的目的是单独使用其中的美术作品,而非整体使用或商标性使用,不会导致公众误认,故侵权人实施的只是侵犯案涉“葫芦时刻”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综上,法院判决株洲某计算机公司赔偿2000元。
株洲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利用公共元素进行的创作中,如何确定独创性一直存在争议。此案为司法实践中判定该类作品独创性提供了审查参照,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